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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海运代理报关服务

一、首先向船公司订好舱

二、出口报关所需单证

   1.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,装货的24小时之前,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。

   2.必备单证:清单、发票、合同、核销单、报关委托书、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。

   3.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。(如通关单、出口许可证等)。

   4.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。

三、出口报检所需单证

   1.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,向检验检疫局申报。提供单证有:清单发票、合同、报检委托书、厂检单、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。

   2.如出口货物到美国、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,需提供的单证有:清单、发票、合同、报检委托书。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,还需提供厂检单。

   3.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,应在报关前两天,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。(熏蒸时间需24小时)

四、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

   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,应及时缴纳税费。

五、海关现场审单结束

   货物单证放行后,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。如需查验,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,进行货物查验,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。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,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。

六、待货物出口

   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,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,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。


海运报检

针对法检的商品,在出口报关前,应先在属地办理报检手续,如货物需要异地报关,可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电子转单或出具《出境货物换证凭单》,通常也可称为《商检换证凭条》,然后持电子转单凭条或换证凭单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换发《出境货物通关单》办理通关手续。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:

   准备相应报检资料提交到商检局---商检局受理报检---缴费---出具《出境货物换证凭单》或将电子信息发送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并出具《出境货物换证凭条》

   普通法检货物的商检文件一般有:出境货物报检单、出口贸易合同、出口装箱单、出口商业发票、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等。(特殊须商检的出境货物还应提供国家出口批文和有关证明、检验证书等)。

   取得《商检换证凭条》后应及时订舱,并且凭该单至报关地检验检疫换发《出境货物通关单》,办理通关手续。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,或在“出口货物报关单”上加盖放行章。

   备注:一定要在所取得的《出境货物通关单》有效期内(一般货物为60天,特殊货物另有规定。)办理通关手续,如果超过有效期的海关不予放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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